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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發:112年商人節-優良商號及服務優良從業人員推薦
2023-05-15請有意的會員店家與公會秘書處 劉秘書聯絡
壹、「優良商號」獎項推薦選拔辦法
目的:為推行商業現代化,經營合法化,提高商業信譽與服務品質,特訂定本選拔推薦辦法。
選拔對象:凡在經濟部,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辦理商業登記】並【參加商業同業公會為會員】之優良公司、行號,均可由各商業同業公會選拔推薦。
選拔條件:
(一)一般條件:
說明:下述四條件為必需要件,有任何一條不符合者,即失去報名資格。
1.公司、行號及負責人最近3年內無退票、欠稅紀錄者。
2.公司、行號最近3年內無交易糾紛經法院判決敗訴者。
3.公司、行號最近3年內無違規營業紀錄者。
4.公司、行號最近3年內無違反公平交易法、消費者保護法,經行政處分確定者。
(二)優良事蹟:請於推薦表內詳實填寫以提升獲獎可能性。
1.公開標價 誠信經營
2.不販賣仿冒品
3.如實開立發票
4.製造、生產、銷售場所皆符法令規定
5.符合商場禮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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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服務優良從業人員」選拔推薦辦法
一、宗旨:為加強商業從業人員重視商場禮貌,發揚服務精神,促進業務發展,以期蔚成社會優良風氣,特訂定本選拔辦法。
二、選拔對象:
(一)凡在經濟部、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辦理商業登記,並已參加商業同業公會為會員之公司行號在工作營業現場之服務人員不分性別、年滿20歲以上至65歲,在同一公司、行號服務滿2年以上且無不良行為紀錄者,均得由各該公司行號選拔推薦,報由各該商業同業公會初審後彙轉本會複審評定。
(二)凡上述登記有案公司行號之從業人員,由本會評審小組評選符合服務優良標準者予以表揚。
三、選拔推薦名額:
(一)本會商業同業公會所屬之會員公司從業人數提報推薦人數:
* 會員公司從業人數在100人以下者可推薦1人;
* 會員公司從業人數在200人以下者可推薦2人;
* 會員公司從業人數在201至500人可推薦3人;
* 會員公司從業人數在501人以上者以推薦10人為限。
(二)凡已推薦表揚者,5年內不得再行推薦(指民國107年(含)以後曾受獎者)。
四、選拔推薦程序:
1.由各公司行號填報選拔推薦表2份(表式如附件)並由各該同業公會初審留存1份外,請於本(112)年7月31日以前彙報本會審查,逾期恕不受理。
2.各商業同業公會推薦之服務優良從業人員,由本會審查並送請台北市商業處複核,並呈報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核發獎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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